对应科目的管理有两个入口:
一个是在单证录入的时候,通过科目选择 对话框 左下角的新建科目 进入 科目代码设置。此方法无须提前设置,即设即用。
二是从高级功能 菜单下 科目代码设置命令进入。
科目代码设置窗口中,在科目代码文本框中输入科目代码,然后打回车键,可以快速定位到指定的科目。
名词释义:
科目代码、代码名称:遵循会计准则,明细科目可自由设置。科目代码具有唯一性,整套系统可能存在相同的科目代码。
科目全称:从一级科目开始,以下划线分割,一直到末级科目。系统自动生成。 如:银行存款_农业银行_0555卡。
助记符:为快捷、方便地定位到科目,系统自动根据科目名称生成了助记符;数字和英文字符则与名称相同,汉字的助记符为每个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。对于多音字或者系统自动生成错误的助记符,可以手工进行修正,也可根据用户习惯,来手工设置。
科目性质:系统已完成设置,不需再更改。
账户格式:分三栏式和数量金额式。选择数量金额式时,应输入数量单位。此选择将影响账套打印时是否可以使用乙式明细账打印数量信息,一般对于存货和固定资产类科目均应选择数量金额式。
核算类别:分库存核算、工资核算、往来核算和委外核算,可以多选。库存核算的科目将出现在库存余额表中;工资核算的科目将出现在工资余额表中;往来核算的科目将出现在往来余额表中;委外核算的科目将出现在委外余额表中。核算类别应根据实际需要设定,如无特殊需求,采用系统默认值即可。
科目代码可进行如下操作
新增科目:按照规则输入科目代码、科目名称,检查助记符,保存即可。代码格式不正确将无法保存;如有重名科目,系统将给出提示,用户确认后仍可增加。
连续新增科目:勾选“连续新增科目”后,系统将按照当前保存科目代码加1的顺序自动增加科目代码,只需输入科目名称即可。适用于建账时批量增加科目。
修改科目:首先在科目列表中点击需修改科目,切换为修改状态,修改相关项目后,保存即可。建议已用科目不要随意修改科目名称,核算类别更不应变动。
删除科目:首先在科目列表中点击需删除科目,点击删除按钮。对于已用科目,系统将自动保护,无法予以删除。
辅助属性设置:辅助属性是附属与科目而存在的,扩展了科目的信息量,用户对辅助属性具有完全的控制权。
辅助属性名称表示辅助属性中存放的信息类别:比如颜色、重量等。辅助属性值则为对应的具体数值:比如黑色、55KG等。增加辅助属性时,直接在列表框中输入即可,完成输入后点击保存按钮。点击某行的行头,可以选中某辅助属性,按键盘“DEL”键可进行删除。
设计辅助属性时,一般应在上级科目建立辅助属性名称,则之后增加的下级科目将自动继承上级的辅助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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